道種早植我心
我小時,父親應同事邀請到教會後,覺得教會活動對一家人都有好處,就以教會為全家的固定活動了。
我漸漸從主日學知道不少聖經故事,但到教會只是眾多活動之一,其固定程度,連同校的室友也叫我「耶穌
仔」;但我與主沒甚麼關係,更無屬靈生命可言。
思想生命問題
1968年,父親在工作間突然腦充血,同事連忙把他送到醫院急救。當時他除媽以外,甚麼人、事都不認得,
也不記得。可幸數月後漸漸恢復長久的記憶,但近期記憶則沒法恢復。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生命的脆弱。
同年,父親決定去美國;一為休養,二為子女們安排越南戰爭擴大後的去處。次年,母親也決定帶著妹妹移居美
國。我與兩位兄長已超過法定年齡的限制(凡男的超越十歲都不准離境),都不能同行,故三姊依父母的要求留下陪伴、照顧我們。
二哥因小時患小兒痲痺症影響手腳無力,獲政府批准免役;三哥則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參軍去了,經過三四個月
的訓練,就被指派到戰爭甚激烈的戰地去。他摸黑越過叢林,逃出戰地,回到家中躲藏起來。從他口中得知戰爭的殘酷和生命隨時於剎那間完結,是多麼的可怕與無
奈!
不到幾年,接近17歲的我,知道自己快要當兵,恐懼衝擊著我;因越南內戰多年,男丁滿17歲半就被徵召入
伍,即使大學畢業,也只能在軍隊作個小隊長或中隊長,仍要進出戰場;除非富有人家的子弟「使黑錢」就能留在後方,或轉到甚麼「心理戰」的部門當太子兵。我
家沒有錢,就只好準備當「炮灰」了。這樣,生命的問題又一次湧現。難道我就此在戰場上完結生命?完結了是否就如世俗人所說「如燈滅」呢?身體化為灰燼,我
的靈魂又如何……這一連串問題,我真想知道答案。既然我們都是造物主(神)所造,那麼,當我的生命完結後,可否回到神那裡呢?
得著寶貴答案
當時,教會正舉行培靈佈道會,一位從香港來的胡牧師剛好在聚會中提到這些問題。他說,人的生命在世幾十
年,當生命完結,亦即肉體完結,這只是由一個階段進到另一個階段。我們都有一天要面對神──那創造我們的主,且要面對祂的審判。他又說,每個人自出娘胎,
所有壞的思想和惡行,都要面對聖潔、公義的神審判。我們有容顏面對神嗎?他指出聖經很清楚的告訴我們,神早已為我們預備了贖罪的方法,聖經說:「凡接待祂
的,就
是信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作神的兒女。」(約翰福音一12)擁有永恆的生命。
這正是我所需要的答案,故當晚就認罪,接受耶穌作我的救主。耶穌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。若不藉著
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」(約翰福音十四16)我的恐懼從此沒有了,知道離世後我的去處。是白白的恩典,卻是那麼貴重、寶貝的得救方法!真感謝、讚美全
能的神!
帶領走生命路
自從我認識神,相信祂,就不斷得到祂的引導;在越南南北合併後,神用奇妙的方法使當時的共產政權為了政治
原因,正式批准第一批移民離開越南,到美國去;而49人中,我們四兄妹和二哥的女朋友都在內,乘坐聯合國的專機抵達泰國。飛機起飛的一剎那,我們的心情是
何等興奮啊!
抵美後,神一直引領著我。婚後大女兒數月大時,被証實是失聰;但神用奇妙的方法指示我們當行的路。如今她
已藉手術植入助聽器,能聽且能用言語表達。這又是一個活生生的見證。因此我願到各地傳揚祂的救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