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稅吏遠遠的站著,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著胸說:「神啊,開恩可憐 我這個罪人!」(路十八13)
有否試過在烈日當空下照鏡子?看到甚麼?歲月的痕跡?臉上的皺紋、雀斑、不完美,都看得一清二楚。反過來說, 在燈光幽暗的地方,臉龐好看多了,因為看得不太清楚。當我們越接近神,祂就是光(約壹一5),自然越會意識到自己的污穢,感到不配,需要神憐憫。稅吏的身 體語言:遠遠站著、不敢望天、捶著胸,都顯出他那自慚形穢、知罪悔 改的心。他知道需要神的憐憫,坦白承認自己是個罪人,他沒有記掛自己的尊嚴,毫不隱藏地向神求恩。他意識到自己的罪,正因為他接近這真光,真知道神,所以 主耶穌說這人「倒算為義」(路十八14)。
以為自己很好看、很了不起的人,可能只是因為他離開那光的源頭很遠,看不清楚自己的真相,也就難求改進。那些 常親近神、在神光照下的人,倒看到自己許多的缺欠,需要神的修補憐憫。所以主說:「自高的,必降為卑;自卑的,必升為高。」(路十八14)